卖淫团伙通过QQ聊天招揽嫖客 12人分别判处六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2015年10月,临朐县公安局民警经缜密侦查,发现临朐县蒋峪镇张某某、李某、刘某甲三名嫌疑人冒充女性身份利用QQ发布招嫖信息,通过QQ聊天招揽嫖客,后将嫖客的信息发送至该团伙专门用于调度卖淫女的QQ群内,由调度人员安排卖淫女到嫖客入住的宾馆客房卖淫。初步认定可能为团伙犯罪,涉及人员近二十人,来自临朐、安丘、昌邑等地;卖淫女近二十人,来自临朐、寿光、高密、安丘、峡山、诸城,青州、济宁及外省的河南、辽宁等地。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三人供述幕后老板为刘某某。民警通过对三名犯罪嫌疑人的手机、电脑数据恢复比对,通过反复辨认,查明了该团伙的组织架构,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和部分卖淫女的身份信息。专案组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兵分四路,直扑潍坊,于2015年10月27日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刘某乙、王某某、崔某某、左某某、张某甲抓获。四处现场查扣用于网络招嫖的电脑18台、手机22部及避孕套一宗。
经审查,犯罪团伙组织者刘某某自2015年2月以来,先后租用潍坊市奎文区多个小区单元住宅楼和宾馆客房,招募刘某、唐某某、刘某丙等人开始从事网络招嫖,通过广告招工、朋友介绍等方式招揽十余名卖淫女从事性交易,涉案价值160余万元。2015年7月份,刘某某为躲避公安机关打击,将其团伙分为两部分,分别安排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两个分支团伙分工明确,有两个专用QQ招嫖群,招嫖人员将招嫖成功的嫖客信息发送到各自QQ群里,由各群的调度人员安排卖淫女卖淫,两个窝点的卖淫女相互补充使用。卖淫女按照嫖客信息的地址到嫖客入住的宾馆房间或住处、车辆内卖淫,交易完成将嫖资的50%以微信转账的方式转到嫌疑人刘某的账号,刘某做好日常统计,按照刘某某25%、招嫖人员25%分别提成,刘某某发给管理人员、调度人员每月工资。
在潍坊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协助下,2016年1月6日,临朐县公安局民警在潍坊市昌乐县将犯罪嫌疑人刘某丙抓获;1月20日,在潍坊市奎文区将犯罪嫌疑人刘某丁抓获。犯罪嫌疑人唐某某、刘某迫于压力,分别于2月5日、2月14日到临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投案自首。
2016年10月8日,经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分别以组织卖淫罪和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决刘某某等12人,六年至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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