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没戴眼镜撞死同村村民
本报讯因近视未戴眼镜,加之车灯不亮,3月25日晚,货车司机刘某驾车行至临朐县辛寨镇下河村西时,将步行回家的同村村民刘某某撞倒,刘某肇事逃逸,刘某某因伤势过重去世。得知警方已锁定肇事车型,3月26日,刘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3月26日早上6时许,临朐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警,在辛寨镇下河村西30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为辛寨镇西刘家庄村村民刘某某,已经身亡,肇事车辆逃逸。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现场勘查,民警发现,现场遗留有肇事车辆碎片。死者刘某某的家属告诉民警,刘某某25日晚9时许离开经营的饭店沿辛杨路步行回家却一直未归。民警根据走访信息和法医检验结果确定,刘某某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在3月25日晚9时许。
民警调看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录像,并对现场提取的肇事逃逸车辆遗留物进行比对,发现一辆绿色轻型普通货车有重大嫌疑。就在民警循线追踪时,辛寨镇西刘家庄村的刘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据刘某供述,3月25日晚9时许,其驾驶逾期未审的鲁GB76**绿色轻型普通货车,沿辛杨路由东向西行驶,由于其眼睛近视未戴眼镜,加之右车灯不亮,将刘某某撞飞。事发后,刘某并未停车查看,而是选择了驾车逃逸。次日清晨,刘某得知警方已展开调查后,自知难逃法网遂投案自首。
3月26日,刘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记者周晓晴通讯员刘洪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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