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起涉疫案公布 卖假3M口罩 康佰馨大药房董事长获刑15年

成都商报 2020-06-24 02:03 大字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京法网事”刚刚公布了9起涉疫类刑事案件,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两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五年不等刑罚,一万元至四百万元不等罚金。记者注意到,其中包括北京康佰馨大药房售卖假3M口罩案件,其董事长李东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5年,罚款人民币400万元。

北京高院通报,在朝阳法院审理的李某1(注:即李东)、李某2、罗某某三人销售伪劣产品案中,法院查明,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1月26日,被告人李某1伙同李某2、罗某某从山东省高密市购进标注3M“9001”“9001V”“9002V”等字样的口罩50余万只,销售给京、津、冀等地药店或个人,销售金额达420万余元。上述口罩系侵犯3M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经检验机构鉴定,上述口罩过滤效率数据不符合相应的国标要求。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1等三人以低价购进过滤效率不符合(KN90)标准要求,呼气阀气密性数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假冒3M口罩后进行销售,三人的行为属于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三被告人的行为同时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从一重罪处断原则,认定为销售伪劣产品罪。

三被告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明知口罩系疫情防控物资且供求关系紧张,仍低价购进过滤效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口罩进行销售,其行为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妨害疫情防控,应依法严惩。

在共同犯罪中,李某1系主犯,李某2、罗某某系从犯,依法对从犯减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1有期徒刑十五年,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判处李某2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九年,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并追缴三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三百三十余万元。

天眼查显示,北京京海康佰馨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为李东,注册资本306万元。同时记者注意到,2月10日,北京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称,2020年1月27日,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康佰馨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进价为10元/袋的PM2.5纳米防护口罩,以26元/袋的价格对外销售,进销差价率达到160%。其行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为此对康佰馨公司做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红星新闻记者 卢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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