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8个PPP项目吸引社会投资32亿元

大众日报 2018-11-30 10:01 大字

□王喜进李健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高密市借助PPP模式,让社会资本公平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政府与社会资本的良性合作,激发城市发展新的活力,有效助力品质城市建设。截至目前,该市共启动运作PPP项目12个,有8个项目列入财政部PPP项目库,总投资额约32亿元。其中,已签约落地项目7个,涉及医疗、养老、文旅、市政等多个民生领域,其中2个项目被评为国家级第三批PPP示范项目。

创新体制机制,专业专注做好项目运营及监管。2015年12月,该市在全省率先成立市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配强会计、金融、法律等专业人员,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牵头开展全市PPP工作。同时,创新成立PPP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设置综合管理、财务审计、业务发展和法务资料4个部室,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参与项目运营管理。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物有所值、绩效导向”原则,对所有PPP项目严格按照财政部“5个阶段、19个流程”规范运作。另外,结合全市实际,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PPP项目操作流程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创新实行“十步运作法”。针对每一个PPP项目运营,建立工作群,制定配档表,明确部门分工与责任,依法合规推进项目进展。在推进PPP项目签约落地过程中,突出重点,做到“三个结合”,即整体策划和分类实施相结合、项目新建和存量置换相结合、强化运营和按效付费相结合,确保PPP运作质量。

在推进项目实施过程中,统筹全市PPP项目支出责任,通盘考虑行业均衡,深入分析合作机制,确保PPP项目满足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注重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专业咨询作用,规范开展“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从定量、定性两方面评价项目,保证项目切实可行。因PPP项目周期长达10至30年左右,存在政策连续性、企业战略调整等不确定性因素,坚持把合同作为项目运作和约束合作各方行为的核心,精心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PPP合同,科学合理设置边界条款,完善风险分担机制,防止风险不合理转移,全力完善契约关系,真正“按合同办事”。据悉,针对每个项目合同的签订,都会同专业人士及法律专家研究数十遍,均由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并出具意见,确保合同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与此同时,按照“交易边界清晰、政府采购透明、产出绩效明确”原则,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规范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为全面加强风险把控,该市强化“三线意识”。首先是严控“红线”。通过制定实施项目运营和绩效考核方案,强化财政支出责任监测,严守财政支出10%的“红线”。健全项目“能进能出”制度,对合同条款不完整、权责不清晰的项目一律不准入库,积极推进项目信息公开,广泛接受舆论和公众监督。其次坚守底线。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要求,对于不包含运营内容、无绩效考核机制、社会资本不实际承担建设运营风险的项目,坚决不安排财政资金;此外明确界线。对批复运作的项目,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PPP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进行全面评审,逐项量化打分,确保项目科学决策、规范实施。对于不属于公共服务的纯商业化项目以及纯工程类项目,从识别、论证、入库等环节严格把关,杜绝纳入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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