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 步步紧跟
当着记者的面,昌邑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徐军生指着“潍坊硕邑化学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排放酸性污染物案的处罚材料”说:“这份执法案卷,在2016年全国环境监察干部培训班上,被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评为优秀案例一等奖。我们还有两个案卷,在2017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比中,被潍坊市环保局、昌邑市法制办分别评为‘十佳案卷\’”。县级市的执法案卷居然能获此殊荣,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昌邑市环保局局长董明明说:“为提高执法监管工作效率,提升综合管理水平,我们不断创新理念,强化行政处罚审查,确保经办的每一起案件都是精品。”
创新机制
实现执法规范化
“连续11个月,昌邑市使用移动执法系统上传数据在潍坊市17个县市区中排名第一。”谈到移动执法系统的使用情况,昌邑市环保局副局长崔庆东一脸自豪。
近年来,昌邑市环保局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设施建设,实现了职责明确、管理规范,有力提升了执法效率。早在2012年,昌邑市环保局借被山东省环保厅列为执法绩效评估试点单位的契机,按照《山东省环境执法绩效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和完善了现场环境监察工作制度、现场巡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等14个规章制度。同时又结合实际工作,完善分类监管制度、痕迹化管理制度、诊断监管制度、交叉式监管制度、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重点行业规范管理等。
建设环境移动执法系统,配备移动执法箱6套,移动终端72部,有效解决了执法人员数量少与工作量大之间的矛盾。同时,昌邑市环保局配套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移动执法系统在现场执法、数据汇总等方面的应用,提升了工作效率。去年又专门配备了无人机,做到了全方位、全领域执法监管。
在加强执法设施建设的同时,昌邑市环保局还强化行政处罚程序、裁量、文书等“内功”修炼。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行政处罚主要文书制作指南》《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并要求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认真履职
实现监管精细化
2016年4月28日,昌邑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潍坊硕邑化学有限公司厂区北面的胶莱河堤坝上巡查时,发现在堤坝外有一处自下向上液体流出形成的坑洞,坑洞周围土壤颜色为黄褐色,执法人员初步判断此处存在曾发生过偷排不明液体的嫌疑。
执法人员随后利用挖掘机挖掘时,发现地下埋有一条白色PE管,管内存有浅黄色液体,现场用PH试纸测试,PH值小于1,确认存在私设暗管偷排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综合分析事发地位置及周边企业产排污情况,初步判断潍坊硕邑化学有限公司存在较大嫌疑。
经查实,这家公司在试生产期间私自铺设了PE管线,将生产过程中不能回收利用的产品——水洗废液及稀盐酸废液,先排入污水处理站集水池中暂存,然后用提升泵通过白色PE管线直接偷排入胶莱河。案件向昌邑市公安局移交后,该局对潍坊硕邑化学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这起案件是昌邑市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一个缩影。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昌邑市环保局还采取错时执法、节假日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手段,对环境违法行为始终采取高压态势。特别是2017年以来,全局成立了8个督察组,由局领导带队,各科室抽调人员,根据阶段工作重点开展执法监察。
为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昌邑市环保局把铸造行业列为阶段性重点工作。围子街道办事处是铸造企业聚集区,有铸造企业180多家,企业都是用电炉生产,为降低用电成本,大部分企业采取夜间生产。为此,8个督察组不定时、不间断开展“凌晨”执法行动,有效地推进了铸造行业污染治理。针对企业利用节假日、夜间存有偷排偷放的侥幸心理,督察组轮流开展节假日、夜间执法,先后查处违法排放企业20余家次,均依法进行了严厉处罚,有效地打击了违法排污行为。
昌邑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刘乃磊说,所谓精细化监管,体现在环境执法上就是精、严、细、实、准,同时通过建章立制、细化标准、优化流程,实现无缝隙、全覆盖、无死角,全面提高执法效能。在严格执法强化行政处罚的同时,昌邑市环保局还强化结果运用,加大企业环境违法的成本。市环保局印发了《昌邑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程序》,及时把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录入系统,将违法企业纳入环境信用等级评价“红黄牌”管理,激励守信企业,惩戒违规企业。
联合行动
实现协作制度化
“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我们持续完善环保公安联勤联动执法机制,提升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强化与检察院、法院环境执法衔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与效率;完善环保与公检法联动机制建设,有效推动执法工作落实。”董明明说。
昌邑市环保局与公安部门不断深化协作配合,以打击非法排放、非法倾倒、非法处置有毒物质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坚持主动出击,查处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逐年上升。同时,紧密结合各自专业优势,及时通报当前水环境污染案件的最新动态,共同分析、预测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发展趋势,研究、落实预防和打击的对策措施,做到违法案件“快速立案、快速侦办、快速整治”,在严厉惩处违法行为的同时,消除环境污染影响。
两部门还积极探索建立镇街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机制,拓展联动执法链条,实现合力层次下移,打造“实时监测、联合研判、分类处置、及时查办”的工作模式,有效发挥了各自职能优势。
昌邑市环保局还与昌邑市检察院、昌邑市法院建立了环境执法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两院的监督、审判优势,提升水环境案件办理质量与效率。
此外,两院提前介入案件办理,能够及时了解案情,从司法角度提出建议,促进案件正确定性及法律适用,为案件后续顺利推动提供保障。另外,还能够确保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司法判决等工作的顺利实施,整体提高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惩治效率,增强案件震慑力。
2017年,昌邑市环保局又与昌邑市检察院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共享平台,每份处罚案卷及时输入该系统,实现行政处罚与行政监督的有效衔接。据了解,去年以来,昌邑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00余起,处罚款2000多万元。而与之相对的,则是全市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相关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18天,PM2.5、PM10、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改善8.3%、10.4%、18.8%和3.0%。市控及以上重点河流断面水质COD平均浓度31.7mg/L,氨氮浓度0.83mg/L,比2016年分别改善了9.2%和15.4%。
文/图本报记者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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