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135起
本报讯6月14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今年5月,全市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处罚135起。其中,寿光市29起,昌乐县28起,高密市21起,滨海区17起,临朐县14起,青州市11起,诸城市8起,昌邑市3起,潍城区,安丘市各2起,共罚款221.6万元。
典型违法案件有:安丘市山东奥龙玻璃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应急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4万元罚款;高密市云发机械厂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昌邑市山东成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应急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2万元罚款;昌乐县恒瑞达加油站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滨海区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应急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0.9万元罚款。
(记者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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