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有人“偷孩子”?原是误会
本报讯近日,一则“昌乐县大上·芙蓉苑小区内有两人偷抱儿童”的消息,在网络传得沸沸扬扬。5月17日,记者从昌乐警方了解到,宋某和郑某同为小区住户,见到郑某的儿子在哭泣,宋某便抱了起来。因为相互不熟悉,造成了郑某的误解,郑某在未了解事实的情况下,怀疑对方偷孩子,就在小区的业主群内发布了上述内容的信息。目前,该事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刚才我们小区里有个人把我儿子抱走了,我前脚走孩子后脚跟着,一扭头孩子不见了,我就看见一个人抱着个孩子跑着……”近日,这则信息在网络上传得沸沸扬扬,大体内容是:昌乐县大上·芙蓉苑小区内有人偷抱儿童,所幸监护人及时发现,并报警……
随后,记者调查发现,的确有不少市民转发这则消息。除了该消息,还有一则大上·芙蓉苑物业公司贴出的“告知”称:“我小区在2017年5月12日晚上8:03左右,小区进入两人偷抱儿童,监护人及时发现,偷抱未遂,城西派出所已经立案调查。望广大业主提高警惕,切实看护好子女!特此告知”。
那么此事究竟是真是假呢?记者从昌乐警方了解到,在得知此事后,警方第一时间赶赴大上·芙蓉苑小区找到发布信息的网民郑某,并通过视频监控查找到了当晚抱孩子的男子宋某进行调查。经查明,5月12日晚8时20分许,宋某在小区内遇到了同小区的住户郑某母子,因为见到郑某的儿子正在哭泣,宋某便抱了起来。因为相互不熟悉,造成了郑某的误解,后郑某在未了解事实的情况下,怀疑对方偷孩子,就在小区的业主群内发布了上述内容的信息。
此后,物业经理赵某在听说后,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自行打印“告知”在小区内张贴,称此事为偷儿童案件,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引起了群众的关注并迅速在网上散布传播。
目前,该事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在此,昌乐县公安局提醒市民在发布或传播信息时,都应慎重考虑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所应担负的责任,真正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理性、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
(记者王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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