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撞死人逃逸经民警劝说投案自首
本报讯9月7日晚7时许,安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国道206线315公里处,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电动车驾驶人受伤严重,生命垂危。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进行勘察。现场位于国道206线315公里处西侧,呈南北方向,路中间隔离护栏西面有一辆被撞碎的电动车和部分车辆碎片,电动车基本报废,双方当事人均不在现场。经了解现场围观群众,得知伤者是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已被送往医院抢救,于是民警赶到医院查看伤者情况,得知伤者经抢救无效已经死亡。
鉴于案情重大,安丘交警大队于当晚立即成立了专案组。专案组民警兵分两路,一路按照以车找人的思路,根据掉在现场的机动车碎片,赶到汽车维修门市、4S店,比对肇事车辆车型;另一路连夜查看事发周边道路监控,走访现场目击群众,查找有价值的线索。经大量工作,终于确定了肇事车辆的号牌为鲁V112XX,车型为银灰色的北京现代面包车。办案民警联系上了车主,车主称他的车可能被套牌,出事当晚他未出车,办案民警赶到车主家中,查看了车辆状况,确实无碰撞痕迹,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办案民警经调查走访,得知号牌为鲁V112XX的北京现代面包车曾在安丘市某乡镇汽车维修门市出现过。民警赶到某汽车维修门市,未发现上述车辆,但门市老板周某回答问题有点闪烁其辞。经外围调查,该老板有个儿子周某某,开着与肇事车辆相同车型的车,曾经常在维修门市出现。鉴于此,周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民警做老板周某的工作,让其子周某某到交警大队事故科配合办案。9月10日,周某某开着一辆无牌现代面包车来到了事故科。经痕迹比对,民警确认该车就是肇事车辆,将车辆扣留。
据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交待,其于事发当晚驾驶一辆面包车(车辆无手续,号牌是从网上购买的)沿206国道由北向南行驶,当时其在超车道上行驶约2公里后,到了一个小路口时,有辆电动车从其车辆右侧的小路口出来,由于光线太暗,刹车不及时,将电动车驾驶人撞了出去,看到对方撞得比较厉害,由于无证驾驶,车辆无任何保险,害怕承担责任,便驾车逃离了现场。跑了一段路,周某某左转弯下了206国道,到了一条乡村小路上,将车藏在了一个树林内,将车牌丢弃于路边排水沟内。当听父亲说交警大队事故科的民警找过他后非常害怕,后经父亲极力劝说,到事故科投案。
9月10日,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安丘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18日,周某某被安丘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安丘市看守所,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通讯员刘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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