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协商不成 法援维护合法权益

铜都晨刊 2020-08-18 10:02 大字

本报讯(何晓萌 记者 姜蕊)姚某在工作中不慎切伤右手,被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八级后,姚某与所在公司就赔偿款一直达不成一致意见。近日,在义安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姚某终于获得了最终的胜诉判决。对于该法援中心的帮助,姚某送锦旗表达了感激之情。

据了解,2015年,姚某在铜陵市某建设公司从事木工工作。2017年7月30日,姚某在单位承建的安庆某工地上工作时不慎将左手切伤,当天就被送往安庆市第四人民医院治疗,住院8天,被诊断为左第一掌指骨切断伤、左第一掌骨开放性骨折。2017年12月28日,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其为工伤。2018年3月7日,铜陵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姚某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八级。在此期间,姚某一直努力与该公司协商,但该公司一直压低赔偿款,并表示姚某不同意公司就分文不付。2020年3月,经村委会介绍,姚某来到义安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姚某,问清楚情况后,立即为其办理援助手续,并指派张律师办理此案。一审时,郊区法院判决该公司共支付姚某各项赔偿计120747.82元。几天后,该公司向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姚某再次来到义安区法援中心申请援助,张律师继续帮其代理二审。2020年7月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郊区法院的判决,姚某终于拿到了最终的胜诉判决。

“自我发生工伤以来的两年多时间里,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但从我申请法律援助到拿到胜诉判决仅用了四个月的时间。”姚某感激地说道。前不久,姚某专程来到义安区法援大厅,向张律师和援助中心送来锦旗表达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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