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养猪场为何不能“升级改造”?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20-04-14 11:30 大字

■ 本报记者胡明兵

更新环保设备是好事,政府理应支持,可在铜陵市义安区某镇从事养殖业的古新(化名)近日告诉记者,自己想更新升级粪污处理设备,相关部门拒绝了他的要求。这是怎么回事呢?

4月初,古新多次通过微信向记者反映,他在义安区从事养猪已有多年,猪场占地面积几千平方米,每年出栏生猪一两千头,养殖手续齐全。由于猪场靠近长江,他觉得粪污处理设备不够先进,一直想更新换代。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听说省政府出台了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若干政策,当地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却未能成功申报项目。

为什么古新未能申报成功?义安区畜牧局有关负责人听完记者问题后,很快给出答复:“他的养猪场不符合此次项目申报条件。 ”

为什么不符合?上述负责人表示,该区出台的文件中明确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江铜陵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崩岸治理部分)占地范围内停止新增建设项目和控制人口迁入的通告》中所规定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企业不予申报。

随后,记者查询了该通告。通告明确要求,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长江铜陵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崩岸治理部分)占地范围为停止基本建设和控制人口迁入区域 (以下简称控制区)。控制区涉及范围:铜陵市义安区胥坝乡衣冠村、中洲村、红庙村、钱江村、西江村、旭光村、江滨村、长杨村、重新村、龙潭村,老洲乡光辉村、中心村、和平村、民主村、成德村,西联镇汀洲村、五松村、钱湾村、老兴村、沿船沟村、万丰村、观兴村、老观村,东联镇复兴村;铜陵市郊区老洲镇红杨村、裕丰村,桥南办沿江社区;铜陵市铜官区滨江社区新民居委会;普济集团一分场。在控制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和修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

记者对照后发现,古新的养殖场就位于上述控制区范围内。在此,记者提醒在上述范围内的企业和个人,要遵守政府相关规定,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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