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遇车祸 法援律师助维权

铜都晨刊 2019-12-19 11:27 大字

本报讯(何晓萌 记者 姜蕊)庞某某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公司却不愿配合其申请工伤。不久前,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庞某某终于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要不是你们,我这事情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解决!”12月16日一大早,家住义安区顺安镇的庞某某激动地拿着印有“伸张正义 主持公道”字样的锦旗来到义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大厅。

原来,庞某某自2011年5月起,在铜陵某包装公司从事缝纫工工作。8月16日7时10分,庞某某在上班途经顺安镇坝白路大明寺路口时,被周某某驾驶的助力车撞伤,后立即被送往铜陵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治疗,医院诊断为:肋骨骨折、肩胛骨骨折等,住院10天。出院后,庞某某找公司协商,因为庞某某实际是在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公司理应为庞某某申报工伤,但公司严词拒绝,并且不愿意配合庞某某自己申请工伤。无奈之下,庞某某听说义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帮助到她,遂来到大厅咨询。

义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热情地接待了庞某某,并且告知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为其办理了援助手续,指派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赵律师办理此案。赵律师会见了庞某某,了解到公司未与她签订劳动合同,遂决定先帮助她提起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后,再走后面确定工伤的程序。11月27日,仲裁庭上,律师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并且据理力争,最后在仲裁庭主持下达成调解,铜陵某包装公司在12月15日前一次性给付庞某某相关费用人民币4万元,庞某某放弃其他权利,双方再无其他劳动争议。

16日,庞某某来到法律援助大厅告诉律师,她已经拿到了这4万元的赔偿,感谢援助律师无偿的帮助,感谢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好政策,及时帮助她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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