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安装工高处坠落 风险责任由谁承担?

铜都晨刊 2019-10-10 11:13 大字

本报讯(何晓萌 记者 姜蕊)B公司让余某为购买空调的客户安装空调时,余某不慎从高处坠落受伤。B公司拒绝赔偿相关经济损失。余某向义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10月8日清晨,该法援中心接到了余某打来的感谢电话,感谢法律援助无偿,帮助他维护了合法权益,拿到了14万多的赔偿款。

原来,从2018年7月起,余某就在B公司从事空调安装工作,并按月领取报酬。2019年8月,B公司让余某至某小区为购买空调的客户安装空调,在安装过程中,余某从3米高处坠落受伤。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余某伤残等级为八级,仍需要后续治疗费。但B公司拒绝赔偿相关经济损失,无奈之下余某向义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义安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耐心地了解了余某的诉求,确认余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中心当即指派安徽景旺律师事务所唐律师办理此案。唐律师接到指派后,核实案件真实情况,并查找、调取相关证据。律师了解到,A公司是某品牌空调的销售公司,B公司是这一品牌空调的安装服务公司。庭审时,A、B两公司辩称与余某之间没有劳务关系。律师申请当时接受空调安装的客户出庭作证,确认了余某受雇于B公司的事实。

法院认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余某系被告B公司的员工,双方属于雇佣劳动关系,余某在提供劳务中受伤,被告B公司应当承担责任。被告B公司系A公司设立的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应由A公司承担。因余某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安装空调的过程中未选择有安全保障的位置固定其安全带,未尽到注意自身安全的义务,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也有一定过错,综合其过错程度以30%为宜。最终,法院判决被告A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赔偿余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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