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级伤残难求偿 法律援助来帮忙

铜都晨刊 2019-08-02 09:33 大字

本报讯(何晓萌 记者 姜蕊)家住义安区顺安镇的朱某某在工作中衣服不慎被带到机器中导致左臂受伤,经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五级。陷入困境的他在与公司多次协商无果下,寻求义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帮忙。近日,在法援的帮助下,朱某某终于拿到全部赔偿款。8月1日一大早,朱某某打电话向义安区法律援助中心表示真挚的谢意,感谢法律援助中心为他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帮助他合法维权。

原来,2018年1月26日上午,朱某某在某电缆公司上班时,不慎衣服被带到机器中导致右手臂受伤,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为:右上臂离断伤,右侧多发肋骨骨折,左侧第一肋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裂伤,头面部外伤。朱某某伤后于2018年5月9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于2018年9月4日经铜陵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五级。其间,朱某某花费了十几万元的医疗费,家庭陷入极度困难,在与公司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他来到了义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朱某某,在了解了具体情况后,认定其符合援助条件,当即指派顺安法律服务所罗律师办理此案。罗律师接受指派后,悉心收集各项证据,于2018年11月8日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公司解除与朱某某的劳动合同并赔偿相关费用。仲裁委支持了罗律师的全部仲裁请求,但在下达裁决书后,公司不服,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援中心再次为朱某某指派罗律师代理诉讼。

最后,在罗律师的据理力争下,双方于2019年1月25日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前一次性赔偿朱某某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共计人民币220000元;公司还要协助朱某某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等工伤赔偿。近日,朱某某已经拿到了全部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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