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车祸受伤 法援帮助索赔
本报讯(何晓萌 记者 姜蕊)“实在是太感谢你们法援中心和洪律师了,要是没有你们的帮助,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所以我一定要将这面锦旗送给你们!”日前,家住焦化新村的聂某父亲来到义安区法律援助中心道谢并送来了一面锦旗。
原来,2017年7月20日,22岁的聂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S320线自东向西行驶至义安区金榔路段时,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的陈某发生碰撞,聂某受伤后被送往铜陵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脑挫伤、蛛网膜下腔出血、硬膜下血肿、枕骨骨折等,两次住院治疗共计42天。出院后经安徽蓝天司法鉴定所鉴定,聂某左股骨外髁骨折、左胫骨髁间嵴骨折遗留左膝关节功能性障碍构成十级伤残。
此次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聂某虽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但其住院期间花费了大量医疗费,家庭经济陷入了极其困难的境地。出院后,聂某想要对方相应承担些医药费用,但对方置之不理,无奈之下,聂某与其家属只得来到义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义安区法援中心了解情况后随即指派安徽智全律师事务所洪律师承办此案。律师立即着手准备证据材料,发现对方未依法投保机动车交强险,确认赔偿清单后,向义安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经过律师的据理力争,义安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陈某赔偿原告聂某各项损失55885.59元。判决下达后,对方并未积极赔付,但律师和法官努力与被告沟通,做其思想工作,聂某终于在近日拿到了大部分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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