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加装遮阳伞酿事故担主责

铜都晨刊 2019-07-09 09:26 大字

本报讯(吴彬 实习生 钟舷航)周某违规为电动车加装遮阳伞影响视线,结果酿成事故。日前,市公安局义安分局交管大队对该起事故下达了事故认定书,周某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行人吴某承担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近日,周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义安区人民路北段自北向南行驶至人民路与东门街交叉口时,与自东向西横过马路的吴某发生碰撞,造成吴某受伤。

经义安交警现场勘察和调取现场视频监控发现,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车上违反规定加装了遮阳伞,加之当时正下着小雨影响视线,而吴某横过马路时仍低头看手机,结果引发了这起交通事故。

日前,义安交警对该起事故下达了事故认定书,周某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吴某承担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电动车不得违规加装遮阳伞,以免影响视线,驾车过路口时一定要减速慢行,认真观察路口情况,确认安全方可同行;行人过马路时,切勿低头看手机,确认左右安全后再过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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