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车窗抛物砸伤男孩 交警追踪找到肇事人
本报讯(记者 吴彬)一名乘客将玻璃杯从车窗内扔了出去,正好砸到正在路边行走的小男孩,造成小男孩受伤,市公安局义安分局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将肇事人找到。近日,双方已经就民事赔偿达成协商。
日前,市公安局义安分局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警,报警人称,自家的小孩放学回家途中,被一辆行驶中的汽车上扔出来的玻璃杯砸伤了手,车子跑了。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询问了解到,伤者张某(14岁)与妹妹(12岁)从义安区顺安镇往顺牌路方向行走,途经北斗山粮库附近,一辆面包车经过时,车里扔出一个玻璃杯,正好砸在男孩张某的手上,导致张某手受伤缝了7针。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信息,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民警很快锁定了号牌为皖G268**面包车,并联系上驾驶员张某,将张某传唤至市公安局义安分局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受调查。民警将案件向张某叙述过后,驾驶人张某告诉民警,确实有这么一回事,当时车里有一名姓戴的工友,坐在面包车的最后排,戴某某刚上车时就把玻璃杯给拧碎了,一直想扔,当时驾驶员张某劝其先别扔,等车停下后再扔。没想到,戴某某趁驾驶员不注意的时候还是扔出车外,更没想到会伤到人。事情终于水落石出。
第二天下午,民警联系上了戴某某,戴某某承认了自己往车窗外扔了玻璃杯。戴某某表示当时没有看到有小孩,对自己的行为也很后悔,并表示愿意进行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之规定。民警认定戴某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双方已经就民事赔偿达成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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