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种罂粟 铲除没商量

铜都晨刊 2019-05-14 09:08 大字

本报讯(黄丽俐 胡鑫 盛向锋) 罂粟是毒品原植物,法律禁止种植。可是,仍有少数市民因为缺少了解等,误触碰了这个“雷区”。近日,东联派出所和大通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到这一情况后,及时进行了处置。

5月9日,义安分局东联派出所民警走村入户开展相关工作时发现,义安区东联镇复兴村三组附近一处高压输电线铁塔下,种有已经结果的罂粟。经清点,该处共种有24棵罂粟。经过走访调查民警得知,该片土地为村民崔某所有。由于觉得该物种开花的时候比较好看,崔某便将先前摘来的种子撒在了地里。可是,让崔某没想到的是,该物种竟是毒品原植物罂粟。得知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毒品原植物后,崔某很是后悔,表示以后不会再种植它了。依据规定,在给予批评教育后,民警依法对村民崔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5月9日上午,大通派出所社区民警、辅警在辖区走访时发现,大通镇梦苑小区两处院落中有非法种植的罂粟。清点发现,这些罂粟共有9株。经过调查民警获悉,这9株罂粟是居民吴某、王某种植的。据两人介绍,听说罂粟果可以用来治疗胃病,他们便在小贩手中购买了一点罂粟种子,并撒在了自家院中的花盆里。了解情况后,民警对吴某、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警告。认识到错误的这二人,在保证以后再也不种植罂粟的同时,自行铲除了那9株罂粟。

据悉,罂粟是制作毒品的原料,无论出于何种动机,都不能私自种植罂粟,哪怕只种一株都是违法的,轻则受到行政处罚,重则追究刑事责任。民警提醒市民,千万不要触碰这个“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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