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营业执照演绎出的村集体经济变革 铜陵村级供销社建设的改革探索路
■ 本报记者 刘洋
全省供销社基层工作会议在铜陵召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青海省供销合作社在铜陵办培训班,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等省级以上供销社负责人到铜陵供销合作社调研……从2017年开始,铜陵供销合作社便吸引了众多关注的目光。这些调研等活动,无一例外都包含了一项内容:去铜陵的村级供销社看一看。
自上一轮市场化改革以来,铜陵供销合作社究竟产生了怎样的改变,又是凭什么吸引了众多同行的目光呢?
一个全新的工作拓展思路——
把供销社以公司的形式建到村里
2016年1月,铜陵市开始建设供销合作社村级社,率全国之先试点成立了首批7家村级供销合作社公司。铜陵日星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
12月17日,在星月村这个小山村,该村村委会主任、铜陵日星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总经理潘明华告诉记者,村里依托供销合作社公司流转的116亩土地马上就要用起来了,经过前期的详细调研,村里决定种植薄壳山核桃。
潘明华说,中车铜陵长江车辆有限公司这个大型企业坐落在村里,作为回馈,企业愿意将废弃炉渣免费交给村里处理。但是村两委并不是经济组织,不能直接从事经营活动,炉渣处理几乎每个月都要招标、引入中间环节,效益低、效率更低。2016年,村级供销社有限公司成立后,村里依托公司不仅自己处理炉渣,还经营起这家公司的生活废弃物、工业废弃物的运输业务。“算下来村集体经济年增收约50万元,相比村级供销社公司成立之前实现了翻番。”依托村级供销社公司这个市场主体,村里经济发展有了抓手,因此又将村民的土地流转过来用于种植经济作物,提供土地的村民可以分红。如果发展顺利,今后村级供销社公司进一步做大还能带动村民就业,村里发动村民、组织村民就会更有力。
村级供销社公司的这张“营业执照”,给了村里一只发展经济的“手”。义安区钟鸣镇水村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负责人姚廉明说,村里原先没有经营性收入,但是现在他们经营农资年获利10万元;在义安区老洲乡光辉村,村里依托供销社公司成立了蔬菜专业合作社;在郊区老洲镇同乐村,依托村级供销社公司,村里流转了50亩土地计划发展“稻虾共养”特色产业……
市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科负责人金陈山告诉记者,自2016年1月以来,他们已试点建设了19个村级供销社,都取得良好成效,不少村主动联系市供销合作社想要加入,12月底前还有10个村级供销社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一种全新的制度创新设计——
党组织、村委会、供销社“三位一体”
“以党建带社建,促进村社一体化发展,形成党组织、村委会、供销社‘三位一体’的发展格局,这在全国绝无仅有。”市供销合作社主任王善为说,将供销社与党组织、村委会并列,区别于生产、供销、信用单纯经济性质的“三位一体”,这项改革实质是以供销社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进而夯实党在农村的经济基础,是乡村治理的制度创新设计。
2016年铜陵市正式启动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2017年2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不仅明确要构建党组织、村委会、供销社“三位一体”发展格局,同时明确了村级供销社要按照股份制要求、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经营机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内容。
“我们是经过深入调研的。”王善为说,调研中他们深深感到,再造乡镇基层社,成本付不起、时间等不及、资金无着落;依靠市县两级供销社机关工作人员冲到具体经营服务一线基本不可能。在这样的背景下,他们提出了创新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下沉一级、把供销社建到村里的思路。
铜陵市村级供销社建设中规定的村集体必须是村级供销社的第一大股东,这一点引来不少考察者疑问:市县供销社如果不作为村级供销社的第一大股东,怎么更好地去引领村级社发展?
“如果市县供销社作为第一大股东,那么村级供销社实质上就成为我们的社有企业,这就背离了我们改革的初衷。”王善为说,村级供销社定位是村党组织领导的、集体所有制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纳入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的合作经济组织,其核心是给予村两委一只发展集体经济的“手”,建设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农村集体经济力量,使党在农村的集体经济力量和党在农村的政治力量、村民自治力量一起构成三支稳固的基础力量。
为了让这只组织农民发展经济的“手”掌握在村里,市供销合作社加强了指导:考虑到村级集体经济普遍薄弱的现状以及不为村两委带来过大债务风险的要求,村级社注册资金不宜设置过高,原则上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为了体现村级供销社是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属性,设定村集体资产不低于35%,且是第一大股东;为了与农村“三变”改革相衔接,设定量化到村民身上的集体资产经由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作为团体股东入股村级供销合作社,由村级供销合作社经营管理,全体村民受益;为了体现供销合作社的合作属性,设定广泛吸纳普通农户、农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入社,初期入社独立股东不少于50名;为了体现与上级供销社的产权联结,设定上级供销社适当参股,但不成为第一大股东;在管理体制上,明确原则上由村两委负责人任法人代表、董事长,聘请懂经营会管理的能人任总经理。
一个全新的效应放大局面——
供销社+村集体经济+“三变”改革+……
在铜陵白姜的核心产区义安区天门镇兴化村,该村党委书记、叶家湖供销合作社公司法人代表张维青告诉记者,今年村里对村集体资产进行了清产核资,并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将村所有集体资产全部量化参股到村级供销社,拉开了村“三变”改革序幕。“这样我们所有村民既是村级社的股民、也是社员,村级社经营获利后,所有村民依法享受发展的红利。”张维青说,今年是村级社组建运营的首年,依托村级社,村里经营起了铜陵白姜这个地理标志产品,村集体经济增收十余万元。村里还计划自办养鸡场,明年将在发展养殖业和白姜产业、利用供销社的“供销e家”电商平台销售农特产品方面进一步发力。
村级供销社是乡村发展的“催化剂”,能够串联起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三变”改革等内容,进而推动乡村振兴。在王善为看来,村级供销社建设带来的是一个全新的效应放大局面:有利于改变基层供销社薄弱状况,形成新型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有利于实现新时期供销社的性质和职能,把基层供销社真正建成集体所有制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密切供销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改变过去供销社与农民之间单纯的商品买卖关系;建立了农民加入供销合作社的有效途径,使广大需要组织起来共同发展的农户能够重新组织起来;有利于破解村两委想要发展集体经济而苦于找不到有效组织形式问题。
为进一步激发村级社活力,今年8月市委组织部、市供销合作社又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村社共建试点助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村党组织在抓好党建主业的同时,要把发展村集体经济、带动广大农户共同富裕作为第一要务,使村级党组织真正成为发展型党组织;明确了村级供销社管理层的激励机制;同时明确把村级供销社建设作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进行深化试点。
“供销社的工作如果仅限于自己的小局,自拉自唱是难以发挥大的作用的。”王善为表示,铜陵市村级供销社建设目前制度设计基本完成。他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导向、效果导向、大局导向、合作导向,继续扩大村级社的覆盖面,指导帮助村级社做大做强,让村级社成为服务新时代农村发展、乡村振兴的“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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