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义安区法院集中发放48万元执行款

安徽日报 2018-11-09 10:36 大字

本报讯 (通讯员 方孝红 记者林春生)10月27日上午8时,57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准时来到铜陵市义安区法院,此前他们接到法院通知,来这里领取执行款共计48万余元。

这57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为系列案,被执行人均为某房地产公司。买受人(申请执行人)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后,买受人按期向某房地产公司交付了全部购房款,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了涉案房屋。但出卖人一直未能依约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以致成讼。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判决,某房地产公司向买受人支付逾期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违约金。

民事判决书生效后,某房地产公司未能主动履行。于是,买受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义安区法院执行局立即执行,执行款到账后,考虑到该案的系列性、群体性,选择周末时间集中发放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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