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推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记者 陈震)近日,铜陵市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扶持力度,促进全市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大幅提升,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提出,到2022年,全市家庭农场数量稳步增长,生产经营和带动能力不断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逐步提高,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全市各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创建“全覆盖”,实现录入家庭农场名录2400家以上,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达2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稳定在1750家左右,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达130家。到2025年,全市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指导扶持服务体系基本健全,规模农业经营户基本培育成为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取得重要进展,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大幅度提升。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社数量分别达到260家、150家。
为推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铜陵市将聚焦特色产业带、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园区,支持引导乡村本土人才、有创业意愿的外出农民工等依法依规创办家庭农场,指导规模农业经营户按照自愿原则进行家庭农场登记。
从2021年起,以县(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为重点,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到2021年底实现县(区)级以上示范社规范化水平有显著提升,到2025年实现全市所有注册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有明显提高。鼓励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林权等作价入股家庭农场或农民合作社,开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探索推广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有效合作方式,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联创机制。将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纳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范畴,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在政策扶持方面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给予不同程度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开展家庭农场示范乡(镇)创建试点、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乡(镇)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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