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再优化

铜陵日报 2020-12-22 10:10 大字

本报讯(胡劲汉 陈震)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要求,从2021年1月1日起,铜陵市将对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进行优化。

据了解,根据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市税务局负责人介绍,这项新规定实施后将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明年1月份,扣缴义务人在计算并预扣本月个人所得税时,申报系统会自动汇总并提示可能符合条件的员工名单,经扣缴义务人确认后,即可按新办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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