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 男子被判刑
本报讯(张雪琳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张剑) 铜陵一男子拒不执行判决,甚至将现金藏在蛇皮袋放在工棚。10月30日,记者获悉,男子最终犯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2002年5月,胡某与赵某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婚后,双方购买了位于铜陵市某小区1栋207室房产。2018年至2019年间,胡某先后两次向铜官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19年6月10日,铜官区法院对胡某诉赵某离婚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准许胡某与赵某离婚;赵某支付上述房产分割款29万元给胡某。判决生效后,胡某申请强制执行。
可赵某却将涉案房产作价58.5万元转售他人。收到购房款后,赵某在有能力履行的情况下,拒不交付分割款,并将房款部分赠予其子赵某某,剩余款项装在蛇皮袋内藏匿于工棚,与工友一起挥霍。期间,赵某因拒不履行判决、未按法律规定申报财产,先后两次被铜官区法院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可即便如此,赵某依然表示不愿履行义务。
铜官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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