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投放分类生活垃圾:两住户领罚单 系《条例》施行以来铜陵市首次处罚

铜陵日报 2020-10-27 10:37 大字

本报讯(李莉 叶静)10月26日上午,城管执法人员在人民新村对两户居民违反《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各处以50元的罚款。这是铜陵市首次对未按规定投放分类生活垃圾进行处罚。

当天早晨,由市城管执法局、铜官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组成的垃圾分类集中执法小组在人民新村例行检查居民垃圾分类情况时,看到21栋旁的地面上,随意堆放着生活垃圾。随即,执法人员进行了实地调查取证,锁定丢弃垃圾的是该小区20栋和21栋的两位住户,执法人员当即上门执法。

根据《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未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据此,城管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做出了各罚款50元的处罚。执法人员还向两户居民普及《条例》相关的法律法规。

从6月1日起,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执法宣传阶段转入执法处罚阶段,对垃圾不分类的个人或单位,城管执法部门将开出罚单。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执法督查办负责人管小双介绍,接下来,市城管执法局将继续加大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力度,同时,督促社区、物业加强垃圾分类宣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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