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不误审判 四起案件快速调
□武华君
疫情防控期间,铜陵中院民三庭法官坚持办案、防控两手抓,近日,经过全庭干警的共同努力,一鼓作气,快速调处审结四起涉房地产案件,包括一件历经数年上访且涉及环保的房屋租赁案件。
耐心调解多年上访得终止
铜陵市某餐饮公司在租赁某置业公司房屋期间,因屡次受到附近居民的环保投诉,无法正常经营,造成重大损失。该餐饮公司数次要求解除与该置业公司签订的《租房协议》,并要对方赔偿数百万元损失,还曾多次向政府相关部门上访,始终得不到解决。
2018年6月,该餐饮公司与某置业公司对簿公堂,案经两级法院审理后,被中院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审后,双方当事人依然不服再次上诉至中院。承办法官黄冬松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双方矛盾由来已久,对立情绪大,确定了调解优先的办案思路。正值疫情期间,黄法官认真阅卷,在吃透案情的基础上,不怕麻烦,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最终经耐心细致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矛盾得以化解。
电话沟通当事人主动撤诉
胡某与铜陵某建设公司、刘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一审法院支持了胡某要求某建设公司与刘某共同支付剩余工程款的诉求,然而某建设公司与刘某均不服并上诉至中院。
主审法官方彤在认真分析案情后,认为两上诉人分别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和承担连带责任的上诉理由,法律依据不足。疫情期间,方法官不怕麻烦,多次通过电话与当事人耐心沟通,释明法理,并站在双方利益的角度上分析利弊,两上诉人在仔细听取了法官的释法后,分别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息诉服判。
微信群聊线上调解显身手
2019年9月,方某通过铜陵某房产中介公司与章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章某出售房屋给方某。但谁知章某非房屋的产权人,产权人章某的儿媳妇得知后不同意出售,章某只好告知方某解除合同,表示退回方某已支付的2万元定金。但方某要求章某按约赔偿其4万元,另要求中介退还全部保证金,各方当事人由此成讼。
一审法院未支持方某诉请,方某上诉至中院。疫情期间,承办法官盛丽娜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将当事人拉进一个微信群里,利用微信视频群聊,让当事人通过视频充分发表意见,表达诉求。最终经法官耐心调和,章某同意赔偿方某5000元,中介公司退还全部保证金。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
引导换位支持企业渡难关
2018年8月,杜某与铜陵某房产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杜某按约支付了全部购房款,而房产公司却逾期交房,时间达到了双方约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期限。
杜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房产公司一次性退还全部购房款,支付违约金,一审法院支持了杜某的诉讼请求。但房产公司上诉认为,逾期交房的过错不在自己,是政府要求停工检查造成的,属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和不可控制的,现逾期情形已经消除,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深入研判案情后认为房产公司违约在先,考虑疫情防控期间,房地产公司尚未完全恢复正常的经营活动,一次性退还购房款存在一定难度。法官引导杜某换位思考,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本着相互体谅、相互理解的原则,杜某同意房产公司分批退还购房款且减半支付违约金的和解意见,双方矛盾得以化解。
新闻推荐
本报讯(吴彬李健)近日,来自江苏连云港的诈骗案件受害人解某某从市刑警支队六大队民警手中接过60余万元现金时,激动得热泪盈眶...
铜陵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铜陵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