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拍之后以物抵债助企快速复工复产
本报讯(通讯员张雪琳)3月5日,铜陵市铜官区法院在执行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时,对涉案标的物流拍后及时启动以物抵债程序,将铜陵市黄山大道北段288号1号、2号厂房及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抵偿给执行案件申请人铜陵某担保有限公司,助力企业成功追回债权1300万元,同时也帮助厂房内的承租企业快速实现了复工复产。
2017年7月,铜陵某科技有限公司向铜陵浦发银行借款1500万元,由铜陵某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同时,铜陵某科技有限公司将铜陵市铜官区黄山大道北段288号1号、2号厂房及其对应的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财产向铜陵某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借期届满,铜陵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无力偿还贷款本息,要求铜陵某担保有限公司代偿,后铜陵某担保有限公司依约向银行归还了借款本金1500万元及利息。其间,铜陵某科技有限公司将部分厂房租赁给铜陵某服务公司、铜陵某制造公司用于生产经营,收取租金归还欠款。但因代偿款项未能全部讨回,铜陵某担保有限公司于2017年底向铜官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令铜陵某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铜陵某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13623144.48元及利息;铜陵某担保有限公司有权就铜陵市铜官区黄山大道北段288号1号厂房、2号厂房、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行使抵押权,就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请求范围内优先受偿。
执行中,铜陵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无法清偿债务,申请法院对上述抵押财产评估、拍卖。拍卖前期,法院依法向厂房内的承租户发出止付租金的通知以及拍卖公告,承租人表示,希望能够继续生产至租赁期满。询价后,上述抵押财产以1368万元的价格推送至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网络拍卖,但因无人竞买而流拍。在降价10%后进行的第二次拍卖中,1231万元的价格依然无人问津,二拍再次流拍。
为了能让涉案标的物流拍后实现最大价值,也为了厂房内的承租企业早日吃下“定心丸”复工复产,执行法官合议后决定立即启动以物抵债程序,将上述被执行人财产作价抵偿给申请执行人以清偿债务。这就意味着,即使抵押财产流拍无人竞买,被执行人又不主动要求变卖,申请人也能通过强制执行以物抵债的方式实现债权。
3月5日,在向申请人铜陵某担保有限公司释明以物抵债情况后,其同意将抵押财产以1300万元的价格抵偿给自己。执行法官随即将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双方以及铜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原属于铜陵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铜陵市铜官区黄山大道北段288号1号厂房、2号厂房、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变更至铜陵某担保有限公司名下。同时,在法官的协调下,铜陵某担保有限公司表示会继续遵守原租赁合同的约定,承租企业可继续使用至租赁期满,不影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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