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官区法院为51名诈骗案受害人发放退赔款788万余元

铜陵日报 2020-01-19 10:30 大字

本报讯(张雪琳 杨竹青)1月13日上午,铜官区法院在该院执行指挥中心召开刑事退赔案款发放会,现场为51名受害人发放款项7881440元,执行干警在认真核对身份信息后,逐一办理领款手续。

2015年12月起,张长安等人设立铜陵香山电子商务公司,通过搭建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并通过发展平台代理再由代理商招揽客户的模式骗取客户资金近1900余万元。2019年10月2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长安犯诈骗罪一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铜官区法院判处张长安等十人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八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的刑罚,并处罚金共计2520万元的一审判决。

为打击犯罪,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在执行张长安案等财产刑追缴、退赔案件时,认真查找财产线索,重拳出击,通过采取线上线下查冻扣,赴北京、海南、省内多地走访调查,异地法院联动执行,提审罪犯、走访家属等一系列执行举措,最终成功扣划案款八百余万元,查封车辆若干、房产一处。因被害人损失近1900余万元,接下来,该院还将继续深挖财产线索,继续执行之路。为使众多受害人能够在农历新年前吃下“定心丸”,该院决定先将已执行到位的部分款项提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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