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完成年度立法工作任务
■ 本报记者 张久愿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按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立法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推进2019年立法计划实施,共安排3类7件立法项目,完成了年度立法工作任务。其中,《铜陵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公布实施,《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即将提请二审并表决,《铜陵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即将提请二审,《铜陵市铜官山保护条例》完成二次审议。此外,协调促进市政府《铜陵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起草工作,目前办法已完成初稿;另外两个立法项目已经完成初步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
为提升立法质量,法工委坚持把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贯穿于地方立法工作始终,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征求意见,强化立法调研,认真做好法规修改工作。加大地方立法宣传力度,探索地方立法工作、地方法规意见征集、促进法规落地新途径,与铜陵日报社合作开办了“人大法治汇”专栏,社会各界均可广泛参与法规立项、起草、论证,围绕难点、热点问题全程公开讨论。
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全年接受报备规范性文件39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11件。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积极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对每一件规范性文件按照要求,分送各个工委进行审查。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筹建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了与省人大、覆盖市县区报备的互联互通。
2020年,法工委将按照立法计划滚动办理的要求,对《铜陵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铜陵市铜官山保护条例》继续审议,安排《铜陵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铜陵市城市管理条例》提请审议。同时,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重点在坚持市委领导前提下,完善政府依托、拓展公众参与渠道方面下功夫,争取形成先规章后立法,提高立法解决实际问题的针对性;做实与市政协立法协商工作,实现全程协商,并做深、做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开展立法后评估,计划对铜陵市生效实施满一年的法规进行评估,对其中争议较大的法规打算委托第三方评估;并加强立法宣传,讲好立法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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