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三方当事人磋商十余次 市中院妥善调处一起房地产案件
本报讯(汪颖 记者 姜蕊)近日,铜陵市某国有铜业公司、某房地产公司、某建筑公司各自的工作人员及委托诉讼代理人,齐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工作室。三方当事人分别在一份调解书的送达回证上签了字,并互相握手致意。至此,这起涉及国企几千名企业职工利益的重大复杂的房地产案件,终于以调处的方式圆满结案。
据了解,为改善国有老企业职工家庭住房条件,市政府在2011年决定,对某铜业公司棚户区住房进行改造。2014年9月28日,该铜业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承包合同》,将该棚户区改造及配建廉租房工程的代建项目发包给该房地产公司。当日,双方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和一份《备忘录》,约定了相关后续事宜及解决争议的条款。随后,该房地产公司联合某建筑公司着手代建该工程。因该项目具有特殊性,存在许多不规范之处,当事人在合作开发过程中出现了不少新问题。市政府相关部门多次协调,仍未能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深,一度出现不合作的局面,严重影响了该项目工程的推进。
2019年2月底,该铜业公司向市中院提起诉讼,要求该房地产公司、建筑公司连带支付工程所涉门面房土地出让金、代建收益、违约金及其他损失共计近6000万元,并办理商务用房产权转让手续等。该房地产公司收到诉状后,随后提起反诉,要求该铜业公司支付代建费及借款等近600万元。
该案涉案工程浩大,且双方尚未办结竣工验收手续,不仅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还涉及招投标、委托代建、商品房买卖等多种法律关系。许多疑难问题交集在一起,加上又涉及几千名国企职工的切身利益,处理起来十分棘手。
市中院民三庭法官黄冬松主办此案。经过两次开庭,各方当事人共出具了多达300多份证据。一些企业职工代表自发地来到法院旁听庭审,并表达了他们对此案的关注。承办法官意识到,该案的处理,并非一纸判决就能解决根本性的问题,应该从维护大局、促进和谐出发,妥善化解矛盾。先后十余次组织三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
经过多轮磋商,直至今年11月底,三方在最后一笔数百万元的费用支付上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期限即将到期的最后阶段,再次召集各方负责人,阐明案件处理的思路和利弊,引导大家换位思考,从大局出发。在法院的有力促成下,各方当事人积极探索,最终达成了解决问题的一揽子协议。不仅解决了本次诉讼中涉及的问题,而且为后期工程的相关协作达成了一致意见,开创了合作共赢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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