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今后可在社区拿药报销
本报讯(记者 张久愿)日前,市医保、财政、卫健、市市场监管四部门联合下发了《铜陵市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通知(试行)》,正式将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门诊用药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今后,凡患有“两病”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未达到医保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情况下,也能享受药品报销政策。
符合“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患者须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明确患有“两病”且确需采取药物治疗,且未达到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申请人持诊断证明就近选择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办理登记备案。通过备案后的参保人员,“两病”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按50%比例进行支付;高血压、糖尿病年度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均为200元,同时患有两种疾病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
《通知》明确,对已纳入门诊特殊病保障范围的,继续执行现行门诊特殊病政策,“两病”门诊药品费用不重复纳入普通门诊待遇保障范围。同时,规范诊疗服务管理,对“两病”门诊实行定点管理,由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药物治疗服务;门诊用药实行即时结算管理,患者个人只需支付个人承担的药品费用;须优先使用最新版国家和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等降血压和降血糖药品。实施药品长期处方管理,根据患者需求,一次可以开具3个月以内的相关药品,减轻患者频繁取药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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