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法援机制保障弱势群众利益

安徽法制报 2019-07-30 09:35 大字

□本报通讯员杨纲要本报记者江继勇

家住铜陵市大通镇大院村的佘某某,身患多种疾病,无收入来源,经济十分困难,每月房租和生活费不堪重负,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几经周折不知如何是好时,朋友告诉他:可以向铜陵市郊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就能帮助解决。郊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专职律师通过艰难的走访谈心、调查取证,很快综合运用法律、司法调解等手段多管齐下,为佘某某争取了赡养费、医疗住院等费用、几子女共同承担起老人的赡养义务,家人也终于和解,案件圆满的解决,亲情得到了回归。这是铜陵市郊区运用“3+2”法律援助机制保障弱势群众利益的一个典型案例。

面对新时代法律援助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铜陵市郊区司法局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建设,简化援助程序,降低受援门槛,优化法律援助环境,扩大援助范围,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服务水平,结合实际创建了“3+2”法律援助机制。“3”即是成立区、乡镇办、村(社区和居委会)三级法律援助组织,加强乡镇办司法所和村(社区和居委会)法律援助站(点)建设,依托乡镇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与站点联络员有机融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2”即是在村(社区和居委会)建立法律援助小组和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该区充分整合资源,为各乡镇办、村(社区和居委会)配备兼职律师,公布24小时法律援助服务电话,对中心、站、点工作人员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所需法律援助服务的群众努力实现“应援尽援、保证质量”目标,进一步彰显法律援助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

为全面提升服务质量,铜陵市郊区积极构建法律援助平台,加强社会法律援助机构建设,进一步做好法院、检察院、工、青、妇、老、残、人社等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和情况通报制度,为困难职工、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工伤职工等弱势群体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重点巡查各村(社区、居委会)法律援助联系点规范化建设,结合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配齐配强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强化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培训力度,让困难群众在身边就能找到法律援助“明白人”。该区注重增强法律援助宣传服务工作力度,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入户走访、走上街头集中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展板、标语横幅、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移动客户端、印发法律援助宣传明白纸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结合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走访、经济普查等工作进行多途径宣传,让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家喻户晓。与此同时,该区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强化便民服务,密织规范法律援助服务网点,使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提高法律援助申请的转接效率,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各法律援助服务站点提前印制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细化工作流程,制发法律援助联系卡,要求律师一对一指导,加强案件跟踪力度,做到具体化帮助、跟踪式服务,让援助受理工作一步到位,让受援群众及时得到高效法律援助服务,案件结案后每案必访,让受援群众满意。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并快速受理、指派、办理。今年以来,这个区法律援助中心会同各服务站点深入企业、村社区免费发放法律知识资料7万余份,举办法律培训9期,及时办结调处纠纷12件,办结率达96%,接待来访咨询群众3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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