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城加速推进垃圾分类 分类办法如何因地制宜

皖江晚报 2019-07-08 10:00 大字

垃圾分类,无疑是最近最热的话题之一。近日,住建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计划投入213亿元,到2020年年底,将会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在我国,越来越多的城市已经或正在出台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垃圾分类纳入立法。

从7月1日起,“史上最严”垃圾分类《上海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开始普遍推行强制垃圾分类。我国的垃圾分类是否将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上海作为一线城市,具有一线的城市管理水平,那其他城市可以从上海吸取哪些相关的经验?

九个城市将垃圾分类纳入法治框架,

对于拒不整改实施行政处罚

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上海开始普遍推行强制垃圾分类。住建部公布,将在全国46个重点城市推行垃圾分类。46个重点城市中的北京、上海、太原、长春、杭州、宁波、广州、宜春、银川九个城市已出台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将垃圾分类纳入法治框架,其中北京是首个立法城市。

46个重点城市中,80%以上对垃圾分类采取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各地执行的基本上都是国家制定的这四大分类标准。为便于市民理解,有些地区采取了不同的称呼和标志。比如,上海提出干垃圾和湿垃圾之分,而北京则是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

在大部分已经对垃圾分类立法的城市,都在相关条例中明确了对个人违规投放的处罚。46个重点城市中,有25个城市明确了对个人和单位违规投放生活垃圾的处罚,针对个人违规投放,多数城市最高罚200元,单位违规投放或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的,最高处以5万元罚款。

上海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介绍:“我们想通过一些整改、教育、引导,引导这些企业按照我们分类的要求做到,我们是要对一些拒不整改的,或者是屡教不改的才实施行政处罚。”

太原、铜陵、杭州等城市还对违规投放垃圾增加了信用惩戒措施,违反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规定,且拒不改正,阻碍执法部门履行职责的,相关信息将被依法纳入个人单位的信用档案。

专家:有害垃圾收集是短板,

各城市应因地制宜

住建部环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徐海云表示,从全国范围来看,各城市间推进垃圾分类有快有慢,整个环节上还存在一些短板。

徐海云说:“目前全国整体上垃圾分类的覆盖范围还很有限,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只占全国城市数量的7% 左右。同时,这46个城市的进展也不平衡,有的城市群众在垃圾分类方面的获得感并不强。目前,大部分城市还只能做到在投放环节配备分类收集的设施。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环节的设施配备普遍不足,垃圾“先分后混”的问题还没有明显解决。”

在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一系列环节上,按照分类来看,徐海云指出,有害垃圾的分类收集目前还是短板。他说:“比如我们如果与发达国家相比,我觉得,对有害垃圾的收集是短板。有害垃圾如果分出来,对后端的垃圾处理实施应该说可以减轻环境影响。”

徐海云表示,上海出台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在政策上具有表率作用,可以推动全国垃圾分类工作的进展,但他建议各地还是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来制定分类标准和规则,不能简单模仿。他说:“比如说我们现在是分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这大类应该是全国统一,具体的类别应该说,我认为还需要各个地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条件来制定,这样才能够充分体现因地制宜的状况。”

积分兑换成引导垃圾分类主流方式,

通过立法加强源头减量

积分兑换也成为引导垃圾分类主流方式。在北京市崇外街道,一卷纸是70分、垃圾袋100分、盐120分、陶瓷刀150分,5公斤大米则需要1000分,还有其他生活用品可以选。记者估算,投40个塑料瓶就能换一袋盐,价值三四块钱;300多个瓶子差不多能换10斤大米。建国门街道还在外交部街33号院投放了6个智能垃圾桶,可以进行人脸、指纹识别,还可以刷积分卡。

探索是艰难的,经验是宝贵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艰巨,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需要长期坚持、不断投入。住建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张乐群表示,下一步还将加强各环节有机衔接,加强法制建设,通过推动立法加强源头减量。

据中国之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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