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老人离婚后又起纠纷好法官上门释法化积怨

安徽法制报 2019-07-05 10:18 大字

铜陵讯(张雪琳)近日,铜陵市铜官区法院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考虑到申请人、被执行人均已至古稀之年,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执行,通过耐心的说理释法,不仅化解了双方多年的积怨,还将执行款全部执结。

陈某与胡某没有领结婚证但同居已有50多年,两人育有一子陈某某。

2011年,74岁的大爷陈某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铜官区法院起诉与72岁的大娘胡某离婚。庭审调解时,胡某要求离婚后继续居住在现与陈某一同生活的房屋内,陈某表示同意。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胡某虽无结婚证,但户口本上记载胡某系陈某配偶,且双方50余年来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已形成事实婚姻。2009年12月起两人在居委会的协调下分居生活至今。双方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法院依法判决准予陈某与胡某离婚,陈某每月给付胡某生活费190元。判决生效后,陈某亦能按期足额给付生活费,然而2018年10月份,陈某以胡某长期拒交居住房屋的水电费为由,暂停向胡某给付生活费。

今年3月,胡某以陈某6个月生活费未付为由向铜官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两人均至古稀之年,行动不便,且双方的健康状况及心理承受能力均欠佳,为妥善化解矛盾,执行法官不是机械、教条地冻结、查封陈某的账户,而是第一时间向办理离婚案件的法官了解双方矛盾症结所在,并多次来到老人家中沟通协调。今年6月初,执行法官再次来到老人家中,这一次还同时通知了陈某、胡某的儿子陈某某到场。执行法官耐心地向两位老人明理释法,劝导双方风雨同舟几十载实属不易,虽已离婚,但彼此也要心平气和,安享晚年。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劝导下,陈某某代母亲胡某交纳了水电费,陈某给付了拖欠胡某6个月的生活费1140元,还另将4月、5月两个月的生活费380元主动给付完毕。至此该起婚姻家庭纠纷圆满执结,两位老人对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工作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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