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实施教师“青蓝工程”

安徽日报 2019-07-03 06:4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林春生 通讯员 杨竹青)近日,铜陵市出台《“青蓝工程”实施办法(暂行)》,在全市择优遴选部分青年骨干教师作为培养对象,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搭建专业成长平台,帮助青年骨干教师快速成长,为铜陵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人力资源基础。

根据该办法,铜陵市教体局从2019年起,两年一次在全市选定200名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表彰奖励50名青年骨干教师。到2022年,在全市范围内培养出100名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素质全面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该办法明确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条件、业绩条件、教科研条件,符合条件的教师通过教师自荐、学校推荐,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公示,上报市教体局,由市教体局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后确定。此外,办法对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应履行的职责任务也予以明确,这些职责任务包括:积极配合结对指导教师(班主任)开展教学教研活动,积极参加学科中心备课组活动,并定期开设市级示范课(观摩课)、主动承担课题研究等。

铜陵市教体局成立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管理、统筹协调、经费保障工作。青年骨干教师以三年为一个培养周期,在培养周期内实行年度过程性评估和培养期满终结性评估相结合。培养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师德师风表现、研修提升情况、教育教学业绩、教科研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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