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无证驾驶 半挂车高速上酿事故

铜都晨刊 2019-05-20 09:44 大字

本报讯(吴根枝 付进华 记者 盛向锋)将营运车辆交由未满18周岁的人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结果引发事故险酿惨祸。5月16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对男子陈某将营运车辆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5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今年1月10日清晨,沪渝高速铜陵段境内,一辆半挂车与一辆轿车相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轿车上5人不同程度受伤。接到警情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民警快速赶到了现场。来到事故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已被撞得面目全非,正停在行车道上,其后方不远处停着一辆半挂车。一男子陈某声称是该半挂车驾驶员,并告诉民警事发时的情况。因为事故造成了人员受伤,民警随即联系了紧急救援人员,然后将陈某和同车的另一男子许某带回大队。

在随后的询问中,民警发现陈某含糊其辞,言语十分可疑。在民警的耐心询问下,陈某承认事发时并不是其自己开的车。考虑到同车的许某未满18周岁,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于是陈某才谎称是自己开的车。

通过调取两车行车记录仪,民警发现事发时,郑某驾驶浙F号牌轿车在高速公路超车道行驶,在准备超越皖S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时,该半挂车驾驶人许某注意力不集中,车辆向左侧跑偏后回正。而此时,正在超车的郑某由于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撞向中间隔离护栏后失控,并与该半挂车相撞。

然而,当民警询问陈某为什么不自己驾驶半挂车,而是让无证的许某驾驶时,陈某辩解道,当日他驾驶该半挂牵引车从常州开往广州,早上6时许他将车开进服务区里,然后在车上休息。趁其休息,同车的许某将车开了出去,直到发生交通事故时他才醒来。

进一步调查发现,许某并不是第一次驾驶半挂车。在之前和陈某多次同车途中,许某曾多次驾驶机动车。将营运车辆交由无证人员驾驶,这是一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陈某声称不知情以企图逃避处罚,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因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5月16日,陈某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500元,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同时,因无证驾驶营运车辆,许某也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拘留10日的处罚。因尚未满18周岁,其拘留处罚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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