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出台乡土人才认定管理办法

铜陵日报 2019-05-08 07:5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汪伟)为进一步用好、用活农业乡土人才,充分发挥各类“土专家”“田秀才”推动乡村振兴关键作用,近日,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出台《铜陵市农业乡土人才认定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农业乡土人才即在铜陵市基层一线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农业生产活动的“土专家”“田秀才”,分种植能手、养殖能手、农产品加工能手三类。农业乡土人才每两年认定一次,每届培养管理期2年。管理期内每人享受2万元补助,此外,还享受优先推荐入党,优先参选各级劳动模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干部等待遇。据介绍,《办法》出台后,将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定向选拔培养100名以上高素质农业乡土人才,激励他们发挥“领头雁”作用,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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