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服务警示
本报讯(记者 吴彬)4月1日,市消保委针对消费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发出警示。
对消费者的提醒:1、对经营者在出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作出的一些承诺,最好让经营者在购物单据或者合同上注明,避免空口无凭的情况;2、对经营者在广告、海报上作出的赠送赠品、低价促销等宣传,消费者参与前最好跟经营者确认清楚,有没有其他的附加条件;3、在刷卡付款或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工具付款时,若出现付款故障,消费者应及时查询款项有没有付出,有没有退回,避免出现重复付款;4、通过网络订购商品时,消费者应提前确认是否在商家的配送范围,收到物品后及时查看,是否有数量短缺、质量不符的情况,以便及时处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给经营者的建议:1、对消费者做出的承诺,商家应该积极履行,不拖拉不否认;2、赠送给消费者的商品不能打折扣,不能用旧的、不合格的、不能正常使用的赠品去忽悠消费者。赠品库存不足时,也要及时撤下广告宣传,并向消费者说明清楚,由消费者自行决定是否继续消费;3、通过网络销售产品时,若有附加条件,建议经营者在显著位置标明,并保证发货商品同消费者的订单数量、质量相符,避免出现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的现象;4、服务态度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在日常处理投诉中,因为服务态度造成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建议经营者用真诚、负责任的态度同消费者沟通,也可以就服务态度建立专门的奖惩措施,保证销售服务的高质量、高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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