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官区委出台 《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实施办法(试行)》
本报讯(杨杰 记者 吴彬)为有效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党内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近日,铜官区委出台了《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实施办法(试行)》 。
据悉,该《办法》共计6章21条,充分体现了党组织的人文关怀,对于深化巩固监督执纪效果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具体由区纪委和监委负责实施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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