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质量有问题 商家不愿退现金 工商介入,商家以现金给顾客退款

铜都晨刊 2019-01-29 10:57 大字

本报讯(吴彬 实习生 邢茹)市民王先生在商场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要求退货,但是商家却不愿退现金,而是退一张同等价值的购物卡。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接到投诉后,经调解,商家最终以现金方式给王先生退款。

近日,铜陵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接到王先生的投诉:在某超市购买了一款商品,回家后发现有质量问题,于是要求商家退货退款,但是商家表示只能换一张同等价值的购物卡,王先生认为不合理,于是投诉。

接诉后,铜陵市工商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商家负责人,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王先生购买的商品符合退货条件,故商家应给予退款处理。经调解,商家最终以现金方式给王先生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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