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 铜陵市首次出台

铜都晨刊 2019-01-16 09:47 大字

本报讯 (徐钢 记者 陈燕飞)1月10日,记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今年市总工会出台《铜陵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是铜陵市首次出台该类办法。

据介绍,劳模创新工作室是由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有一定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创新能力的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工匠、职业技能带头人、职工技术创新能手作为负责人,并以其名字命名,同时由相关人员组成的创新团队。

该《办法》对劳模创新工作室应具备的条件、创新内容、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管理制度等方面都有明确要求。要求劳模创新工作室必须有攻关项目,积极承担本行业、本单位技术创新和技术攻关项目,每年至少有1个企业立项的创新课题或攻关项目;有创新成果,每两年至少有1-2项成果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或认定,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工作室的创新内容不断延伸为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业务创新和机制创新。

《办法》明确市劳模创新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市总工会每2年抽取一半已命名的市劳模创新工作室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达标的市总工会给予每家5000元工作经费补贴;考核不达标的,取消其相关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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