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还赌债 案发退还仍获刑

铜都晨刊 2019-01-08 12:45 大字

本报讯(王艺文 记者 姜蕊)一男子因赌博欠下债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资金归还。近日,铜官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该起挪用资金案,被告人胡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

经查,胡某某系铜陵市某商贸公司销售经理,因赌博欠下50余万元债务。2014年至2016年间,胡某某利用向各酒店送白酒和结账的便利,将各酒店已经支付的酒款结走后用于归还赌博债务,对公司谎称没有结到,后被公司发觉,自知无力偿还遂将手机关机后逃匿。经审计,胡某某从各酒店结账后未交回铜陵市某商贸公司的款项累计达35.25万元。2018年3月16日,胡某某被苏州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胡某某及家属已退还全部挪用的资金并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

铜官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35.25万元,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胡某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还全部挪用的资金,取得了被害单位的书面谅解,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依照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推荐

让市民能欣赏更多的好戏 访市政协委员、市艺术剧院院长王丽娟

■本报记者李莉元旦假期,市艺术剧院院长王丽娟带领演员们加班加点排练黄梅戏《花开映山红》,该剧是发生在1943年夏秋之交的...

铜陵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铜陵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