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拿钥匙,这些物业费用到底要不要交?

铜都晨刊 2018-07-27 11:08 大字

本报讯(记者郭月红)市民陈先生近期正在办理新房入住手续,物业公司要求陈先生必须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才能拿到钥匙,陈先生通过网络咨询,物业公司要求缴纳的这些费用是否合理。

陈先生说他在铜陵市某小区购买了101平方米的新房,近期交房拿钥匙时,物业要求交如下费用,装修垃圾代运费150元、拆墙垃圾代运费500元、装修保证金500元、临时出入证20元、装修许可证30元。他不明白办理新房入住,为何要交如此多的费用。

就陈先生提出的问题,市住建委相关人士表示,根据《铜陵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严格执行《铜陵市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实行政府最高限价管理(100平方米以内的按100元/户收取,100平方米以上的按150元/户收取)。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关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批准后,业主在改变房屋内部结构时,拆除墙体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另行约定。陈先生房屋面积101平方,物业公司收取150元装修垃圾代运费符合规定。物业公司收取的500元拆除墙体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费,在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中已有约定,如未产生建筑垃圾或业主自行清运建筑垃圾的,经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确认签字后退还。

关于装修保证金问题。市住建委向市物价部门咨询,装修保证金不在政府定价范围内。据物业公司反映,为规范装修公司或施工人员的装修行为,避免野蛮装修,减少对电梯、消防等公共设施设备的损坏,物业公司与业主在相关管理规定中有收取装修公司设施设备损坏、修复预备金1000元的约定,装修结束时,经户主签字认可和物业公司验收证实无损坏、无违章时返还。目前实际收取500元,陈先生可与物业公司协商约定办理。

关于收取《临时出入证》(20元)和《装修许可证》(30元)问题。陈先生所购的三期房屋未设立门岗,且物业公司不具备装修许可资格,市住建委要求物业公司立即停止收取相关费用,对已收取的两项费用及时办理退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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