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纪委监委 出台“三个办法”提升派驻机构建设水平
本报讯(徐浩孙照柱)日前,市纪委监委出台《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考核暂行办法》《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公文管理暂行办法》,旨在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工作制度体系,提升派驻机构建设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工作运行更加系统化。“三个办法”规定,每年年初,派驻机构要结合驻在部门及综合监督单位实际,制定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市纪委、监委每2个月召开一次派驻机构工作调度会,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问题。针对政治生态研判、“两个责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等核心工作,各派驻机构每项工作每年须上报至少一篇专项报告。年底,市纪委、监委将以年初制定的派驻机构年度目标任务为依据,对派驻机构的工作和人员进行考核,确定等次。队伍管理更加科学化。“三个办法”规定,委主要领导每年对各派驻机构负责人至少约谈1次,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和干部思想动态,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派驻机构负责人外出,需按程序向委机关报告,经委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派驻机构负责人主抓本机构干部队伍管理。
(下转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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