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闯祸”别想自称“弱者”躲罚 闯红灯时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铜陵交警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负全责

新安晚报 2018-07-11 11:42 大字

本报讯很多时候,电动自行车与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往往认为自己骑的是非机动车,属于“弱势群体”,忽视责任划分,希望能免除处罚,甚至得到赔偿。7月10日,记者从铜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该部门日前在处理多起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中,依法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民警表示,在捍卫法律公平正义面前,“弱者”不是借口。

作为城市中常见出行工具之一,电动自行车因灵活方便,受到很多市民青睐。然而在日常生活中,因电动自行车违法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7月7日晚,市民吴某骑电动自行车行驶至铜陵市区某路口时,因闯红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吴某受轻伤。

尽管骑车人受到一定伤害,然而警方在介入调查后,认定轿车在事故中并无明显过错,属于正常行驶。“吴某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同时他还将因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面临行政处罚,并赔偿机动车损失。”铜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事故民警邓峰表示。

邓峰说,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的违法成本相对于机动车来说不高,部分驾驶人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比较淡薄。还有一些驾驶人自认为是“弱势群体”,忽视责任划分,以为发生交通事故不用负责,受伤了还应获得赔偿。“在捍卫法律的公平正义面前,‘弱者\’不是借口。此举将有助于从根本上避免该类事故发生,希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能够得到警示。”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陈牧孙孝阳通讯员吴根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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