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赖”不履行判决 二进“班房”方悔恨

铜都晨刊 2018-07-10 01:31 大字

本报讯(张雪琳记者姜蕊)“法官,我来交钱,希望能早点把我爱人放出来。”来铜官区法院交钱的是已经以拒不履行裁定罪移送公安侦查处理的被执行人韦某的家属,日前,5万元工程款及诉讼费用全部交清,该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据了解,2012年11月,韦某在承揽某茶楼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吴某施工,但完工后拒不支付工程款。后经吴某多次讨要,韦某仅支付4000元,余款5万余元拒不支付。无奈下吴某到法院起诉。经审理,法院依法判令韦某支付吴某工程款5万元。后韦某依然未履行给付义务,2017年5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中,法官多次联系韦某,韦某拒不配合调查,之后就失去联系。韦某原住址早已搬迁,无从查找。网络查询韦某银行账户,也一无所获。同年12月份,法官得知韦某新住处,便立即前去寻找,无人应答,只好将通知张贴在门上,责令韦某三日内到法院接受处理。果然,韦某见了通知,主动联系法院,要求协商。由于彼此矛盾较深,双方各不相让,韦某坚持判决数额过高,要求减免;吴某则坚持按判决履行。

激烈争执后,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果断决定对韦某拘留十五日。拘留结束后,法官又联系韦某,他仍然借口在做工程,结账后就还款,可一拖又是半年,期间法官多次短信、电话告诫韦某要兑现承诺,不能再三失信,否则后果严重,韦某对此置之不理。

鉴于韦某执迷不悟,经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后,仍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2018年6月初,铜官区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韦某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公安部门侦查后将韦某抓捕到案,在看守所中待了三天的韦某要求管教干部联系公安,积极要求履行债务。6月29日,法官接到公安部门的电话,前往看守所,韦某当面书写悔过书,7月3日,韦某家属来到法院将5万元工程款及诉讼费用全部交清。法官也在第一时间将撤回案件函送给公安部门,后韦某由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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