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作用 创优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铜陵日报 2018-06-25 09:29 大字

本报讯(记者汪伟)2016年起,铜陵市推行“3+5+X”财政扶持实体经济政策新框架,有力调动了社会资源支持经济发展,实现了政府、社会、企业多方共赢。为全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化工作,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今年,铜陵市调整优化政策,投入财政专项资金3.8亿元,扶持项目107个,全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优化扶持政策,实现精准投入。为保证市财政扶持政策兑现到位和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效果,市财政局坚持应整尽整,建立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清单,根据扶持对象的发展程度和特点,采取贷款贴息、投资奖励、后补助和以奖代补等多种扶持方式,实行“竞争立项、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分配机制,努力实现精准扶持。同时,建立动态调整制度,按照保留完善、新增并入、优化结构等方式,完善产业扶持体系,统一编制申报指南,公开发布政策,确保公开透明。统一通过涉企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实行资金申报、审核和报批,规范资金运行。按照“谁先做好、谁先兑付”原则,统一通过财政国库支付系统直接拨付资金,提高拨付效率。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强化对“三重一创”建设支持力度。今年铜陵市对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作了调整。一方面,优化调整市级基地建设后补助方式。参照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支持方式,每年根据赋予基地建设任务的各县(园)区上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奖励补助,补助资金预算安排8000万元;补助资金由县(园)区用于支持基地企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以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另一方面,鼓励创建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及专项。对新获批认定的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专项,给予属地县(园)区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扩大投资补贴范围。突出支持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信息化建设和军民融合发展等项目。重点支持符合最新的《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符合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的企业升级改造类项目,对总投资500万元、设备投资100万元(含税)以上,纳入年度工业投资导向计划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凡当年新增设备投资,按8%比例,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给予奖励。凡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省级及以上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软件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对企业当年获得国家版权局新认定的软件著作权,每个奖补1万元,最高补助10万元。降低节能量标准,对年节能量3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节能项目(原办法是600吨),根据第三方节能量审核单位认定的项目完工后年节能量按200元/吨标准煤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资金不超过50万元。对通过省级节水型企业认定的工业企业,每户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下转A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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