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路由器质量差 商家还不给退货

铜都晨刊 2018-05-11 07:57 大字

本报讯(记者吴彬)刚买的路由器发现是坏的,商家还不给退货,消费者愤而投诉。最终在工商部门的协调下,商家同意退货。

近日,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接到张女士投诉:她在铜陵市某店购买了一只路由器,价格70元,第二天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要求商家退货,对方不同意,她请求帮助维权。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接到投诉后,将该诉转办给该店所在的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非常重视,立即联系商家负责人核实投诉内容。经过核实,张女士投诉情况属实。经调解,商家同意退款给张女士。

市工商局消保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在投诉中,张女士购买的路由器在7日之内出现质量问题,商家应依据法律规定,依法给予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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