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施压 “老赖”还钱

铜都晨刊 2018-04-19 10:07 大字

本报讯(陈坦文记者姜蕊)周某与铜陵某个体业主因为买卖合同引发纠纷,经法院调解,虽然周某给付对方4000元,但余款一直未主动履行。近日,铜官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多重施压,依法执结该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据了解,2015年10月22日,铜陵某个体业主与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铜官区人民法院调解,被告周某给付铜陵某个体业主人民币11000元,于2015年12月30日付清。到期后,周某除给付4000元外,余款未主动履行。2016年8月2日,该个体业主申请法院执行。执行中,经查,被执行人周某名下无银行存款可供执行,法院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周某,周某口口声声说没钱,待打工挣到钱会给付,也拒绝到法院来协调。为此,法院将其纳入失信人名单,督促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对方亦未履行。

在全国法院开展执行攻坚之际,铜官区法院利用双休日加班之际,主动联系周某,告知如再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在社区以及铜陵市区人员密集的地方采取张贴照片的形式公布其相关失信信息。这一招果然奏效,2018年4月16日,周某委托朋友将7000元通过法院付给申请人铜陵某个体业主,从而使长达一年之久的案件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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