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促和谐 科学发展共繁荣 市委常委 常务副市长 郭奇若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天水市是一个多民族地区,有36个少数民族,总人口25.5万,占全市总人口的7%。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民族政策,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五月,在全市开展第九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这次活动对于进一步推动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努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向纵深发展。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民族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始终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多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去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等文件。今年年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对民族工作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对做好民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民族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全省各族人民的生活和发展,直接关系小康社会能否实现。对民族工作一定要格外重视、格外小心,这是对党委、政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民族工作的考验”。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创新思路,开拓进取,奋力开创全市民族团结事业新局面。
二、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全市各民族和谐相处
民族团结是经济建设、社会进步的基本保证,是民族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一是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市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要求,周密组织开展好系列主题活动。宣传活动以基层为重点,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发展民族经济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深深扎根于各族人民心中。二是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用团结、教育、疏导的办法,正确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的人民内部矛盾。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防止伤害民族感情的事件发生。严格掌握政策,正确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及时排查化解矛盾隐患,妥善化解民族地区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问题复杂化、事态扩大化和矛盾性质转化。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依法打击敌对势力、分裂势力及其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三、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优惠政策,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困难和问题的关键所在,也是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迫切愿望。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加快发展作为促进民族工作的首要任务。特别是贯彻落实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研究支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甘政办纪〔2011〕34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市委发〔2010〕33号),积极主动地做好项目衔接,力争把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民族地区要切实抓好省、市关于支持张家川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具体意见,着力突出四个重点:一要突出项目建设,在抓项目、增投资、促发展上下功夫、求实效;二要突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在夯基础、强功能、优环境上下功夫、求实效;三要突出农业结构调整,在调结构、兴产业、促增收上下功夫、求实效;四要突出工业强县战略,在强工业、活商贸、兴旅游上下功夫、求实效。
四、充分发动全社会力量,形成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强大合力
增进民族团结,协调民族关系,必须最广泛地发动群众,最充分地调动起全社会的积极性。各级党政组织要坚定不移地高举民族团结的旗帜,倍加珍惜当前全市民族团结和顺的大好局面,以开展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认真解决关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和稳定的突出问题。坚持不懈地在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把民族团结教育作为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深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工作。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延伸到基层,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健全完善创建网络,在全市构建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四位一体”的民族工作新格局。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学校创建活动和民族地区“两个共同”示范县建设。引导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和谐相处、共同进步,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扎根基层、打牢基础。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感召人心、凝聚力量,使民族团结进步成为强大的社会舆论和良好的社会风尚,为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实现全市各族人民的共同繁荣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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