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珠峰·圣火·天水人

天水日报 2011-08-19 15:42 大字

□记者宋耀杰年葆东周文涛唐彦辉

去过珠穆朗玛峰大本营吗?想去看看珠穆朗玛峰吗?如果让你一连八个月每周去三四趟,每趟往返颠簸200公里,那你还会再有想去珠穆朗玛峰的冲动吗?

当我们采访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总队长陈连禄时,我们给他算了一账,从定日到珠峰大本营,他曾经走过的里程加起来达1万多公里。他风趣地说,人人都想去看珠峰,但珠峰都已经烦的不想看我了。

出生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下的陈连禄,老家在武山县滩歌镇岱家沟,父亲工作在铁路系统,先在宁夏后在青海,可以说父亲跟着铁路走,他是跟着父亲走,跟来跟去,18岁那年他告别父亲参军走进了西藏。说起他的简历,着实“谋杀”了我们的很多墨水——自1985年参军来到武警西藏总队,他先当兵,后学习,再提干,每年都在频繁地变动工作岗位,变动最快的时候一年竟调了三个岗位,每次变动都是充当“救火队长”的角色,而每次他都能把“火”变成能够“炼钢”的熊熊“炉火”。

在频繁的变动中,让陈连禄最感到自豪的是2008年的那次变动。那年,北京奥运圣火在珠峰登顶,正在日喀则边防支队任正团职副支队长的他又多了一个头衔——西藏边防总队珠峰指挥部副指挥长,负责珠峰地区及周边几个县的维稳和奥运圣火登顶的安保工作,就是这一次变动,把他和珠穆朗玛峰、奥运圣火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谈起这段经历,陈连禄感慨地说:“世界上只有一个珠穆朗玛峰,能够‘管\’8个月珠峰,而且还和奥运圣火密切相关,这一辈子我觉得已经很值了。”

让陈连禄觉得他此生干的另一件“大事”是1999年西藏自治区的大阅警。那一次他以副指挥长的身份负责阅警方队的训练工作,这是自治区举办的首次大阅警,当方队走过主席台时赢得了阅警首长的肯定和群众的赞许,那一刻,他的内心有了血被点燃的感觉。

身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总队长的陈连禄给我们的感觉第一是干练,第二是忙碌。采访中,采访不时被他的手机铃声打断,每次电话,他都是用不容置疑的口吻作着决定,采访结束时,他一边接着电话,一边和我们握手道别,而后便急匆匆赶去处理公务。望着他的背影,我们想起了他说的一句话:“我没给咱天水人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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