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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12年度省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013年9月12日公告)

甘肃日报 2013-09-12 20:52 大字

甘肃省2012年度省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013年9月12日公告)

一、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二、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三、重点民生项目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四、市州财政收支审计情况五、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今年的省级预算执行审计,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围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加强对宏观政策执行情况、“3341”项目工程等重大投资和惠民资金的审计,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共完成财政厅等13个省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对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等9项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同时对庆阳市、甘南州政府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2012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坚持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圆满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任务。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执行财经法规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违规违纪问题不断减少,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支持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全省大口径财政收入1079.9亿元,同比增长17.3%;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20.4亿元,同比增长19.5%,支出2059.6亿元,增长15%;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5.6亿元,同比增长17.6%,支出416.9亿元,同比增长9.4%;中央各类补助1504.9亿元,增长15.7%。财政收入较快增长,支持和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一是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投入140亿元用于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贴息、借款资金9亿元,支持重点园区发展。设立创业投资基金5.5亿元,扶持马铃薯、中医药和葡萄产业发展。拨付贴息、补助资金1.3亿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实施结构性减税49亿元,支持企业发展。二是拨付资金9亿元支持兰州新区发展。三是筹措资金35.6亿元,支持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和企业技术改造。四是安排资金70亿元,支持生态保护和功能区建设。拨付资金40亿元,落实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五是安排资金24.3亿元,支持农村综合改革、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

——强农惠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全省农林水支出达到302.4亿元,增长27.2%。落实农业补贴政策,发放涉农补贴资金140亿元。落实资金40亿元,支持扶贫攻坚。拨付资金19亿元,大力支持双联行动,投入资金11.6亿元,在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建立担保机构。新增农村沼气用户6万户,新修梯田179万亩,解决了273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明显加大。全省民生支出1570.7亿元,占财政支出的76.3%。其中教育支出367.9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6亿元,医疗卫生支出148.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9.4%、50.8%、5.5%和3.5%。住房保障支出102.2亿元,比上年增长10.4%。落实“十大惠民工程”32件为民办实事资金347亿元,比上年增长66%。

——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覆盖到所有县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覆盖到县以上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规模达78亿元。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当年补助市县资金1340.2亿元,比上年增长20.9%。实施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绩效考核。

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整改去年审计发现的问题,注重加强内部管理,从制度和源头上堵塞漏洞。有关整改情况,受省政府委托,审计厅已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作了专题报告。

(一)省财政厅组织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较好地支持和保障了全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但在预算执行和资金绩效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1.绩效预算管理有待加强。一是专项支出进度较慢。年初预算安排的54项专项资金14.1亿元,集中在11至12月下达,其中12月下达4.6亿元。二是部分专项资金安排分散。如第一批科技计划等7个专项安排资金在10万元以下的有129个项目,占总项目900个的14.3%。三是涉企专项投入方式不够合理。直接补助企业8亿元、贴息3.9亿元,补助资金是贴息的2.1倍。

2.部分资金未直接支付到基层单位。部分应通过国库直接支付到基层用款单位的资金,通过省级主管部门转拨,如省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局路政管理资金7465万元由省交通厅转拨。

3.省属企业欠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64亿元。截至2012年底,省属企业欠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1亿元,欠缴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60.9亿元。

(二)省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

省地税部门不断强化税收征管,确保税收稳步增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少征甘肃省价格调节基金3.5亿元,其中,少征部分中央在甘企业甘肃省价格调节基金2.3亿元。

2.未缴税费7224万元。截至2012年底,兰州、陇南、定西等市的部分企业应缴未缴营业税等税费7224万元。

3.少征文化事业建设费417万元。截至2012年底,全省地税系统少征文化事业建设费417万元。

(三)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审计厅对水利厅、农牧厅、商务厅、人口委、食品药品监督局、兽医局、农业机械管理局、残联、交警总队、农科院和有色金属企业管理公司11个省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省直部门认真贯彻宏观调控政策,预算收支的合规性进一步提高,但在资金绩效和资产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二、三级单位问题资金较多。

1.资金绩效方面。

(1)滞留闲置专项资金3713万元。省农牧厅将旱作农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建设等项目资金1025万元滞留未拨,还有历年利息结余、专项资金结余未安排使用。省残联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1608万元。省兽医局及下属单位滞留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扩建项目资金等959万元。省食品药品监督局将以前年度国家拨入酒泉、天水等市实验室改造、药品检验仪器购置等国债项目资金121万元未及时拨付。

(2)项目进展缓慢。省残联实施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项目,收到中央、省级专项资金1619万元,当年支出212万元。省农牧厅2008年实施的金农一期工程,总投资1608万元,建设期为二年,由于配套资金不到位,造成项目进展较慢。

(3)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138万元。省农科院将项目资金168万元无偿借给所属企业。省农牧厅及所属11个单位将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等项目资金432万元用于弥补公用经费。省人口委在流动人口管理经费中列支机关经费302万元。省兽医局及所属单位用动物疫病防治等专项资金103万元弥补公用经费。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及所属单位将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等专项资金96万元,用于弥补公用经费。

(4)应缴未缴财政预算资金433万元。省商务厅将房屋出租收入331万元未上缴财政并坐支。省残联将以前年度收取的职工售房款102万元未上缴省财政。

(5)应征未征水资源费7660万元。省水资源委员会办公室应征未征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所属水电站和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等单位水资源费7660万元。

2.资产管理方面。

(1)少计固定资产2703万元。省商务厅办公楼维修、供热站锅炉改造2418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省水政监察总队购置摄像机、汽车等固定资产285万元,未转增固定资产。

(2)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9554万元。省农科院建设的甘肃农业科技创新大厦已投入使用,实际完成投资7342万元,未进行竣工决算。省有色金属高级技工学校新建的培训楼、公寓楼已投入使用,实际完成投资2212万元,未办理竣工决算。

3.财务管理方面。

(1)少计收入411万元。武威市交警支队将中央政法专项、市财政拨入资金在暂存款中核算,少计收入227万元。金川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技工学校将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84万元挂其他应付款,未作收入。

(2)违规集资139万元。省有色管理公司向职工集资用于下属集体企业经营周转,截至2012年末,尚有集资款139万元未还。

对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厅依法做出了处理处罚决定,并从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层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认真对待审计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已经进行了整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正在采取措施积极整改。

二、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一)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调查情况

截至2011年底,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和开发利用项目87个,总设计规模173.3万吨/日,总投资46.6亿元,实际到位34.4亿元。已建成运行23个,试运行12个,日处理污水71.2万吨,占全省城镇日平均污水产生量的57.4%。

审计结果表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强化项目建设管理,污水处理能力不断提高,市容和居民环境明显改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全省已建成的23个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00万吨/日,实际处理量62.3万吨/日。运行成本高,部分资产闲置,持续经营受到制约。部分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不当,污水处理数据不达标。二是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排水管网建设滞后,未按要求完成工程量,部分项目建设超概算,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三是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征收不到位1.5亿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054万元。自筹和配套资金不到位10.6亿元,应缴未缴财政和未纳入预算管理等1.9亿元,未专户管理8941万元,核算不规范1.1亿元。四是部分市州未制定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和措施,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少征未征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市县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污水处理不达标的项目正在调整工艺,加强监测。未开工的项目已开工建设,挤占挪用的资金已收回,未专户管理的资金已设置了专户,未制定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的市县已委托专业设计单位编制规划。

(二)5市州及11个县区财政扶持中小企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审计调查情况

2011年至2012年10月,省财政厅和有关部门下达5市州及11个县区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各类项目资金7.5亿元,涉及804 户企业,项目涵盖农业产业化、陇药专项、清洁能源等行业和领域。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通过财政扶持和项目贴息资金的投入,支持了地方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和非公经济发展,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完工项目未能发挥效益。二是24户企业多头申报项目、重复安排财政补助和贴息资金。三是企业财务基础工作薄弱,管理不够规范。

审计指出问题后,省财政厅和有关部门完善了沟通协作机制,严格审核资金申报和项目文本资料,督促企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效益。

(三)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合企业领导经济责任和投资项目审计,审计厅分别对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6户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省属企业强化市场营销,狠抓项目建设,但因市场需求不足、主要产品价格下跌、能源价格及用工成本上升、资金供需矛盾突出等困难和影响,经济效益下滑。在经营管理、项目建设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企业的投资项目受经济形势影响,盈利能力低,未能实现预期效益。二是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投资超概算,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转、分包现象,多计工程建设成本。三是部分企业利润及成本费用、投资收益、资产负债损益不实,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经营情况。四是存在违规集资、违规拆借资金、欠缴税金、未严格执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等问题。

审计反映的问题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国资委督促相关企业抓紧整改。相关企业已按照审计意见调整了成本费用,如实反映当期损益,集资款已退付给职工,欠缴的税金已上缴。但有些问题还需通过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来解决。

(四)16个县区车购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2011年至2012年10月,省财政厅和有关部门下达全省车购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资金44.8亿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资金6.1亿元,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资金5.4亿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上述项目改善了农村交通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促进了教育公平,合理配置了公共资源。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东乡等7县29个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未开工建设,礼县等7县区60所薄弱学校改造项目未开工建设,景泰等3县实施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大多数未按规定时间建成。二是配套资金未落实。甘谷等7县区未落实农村薄弱学校改造项目配套资金1.1亿元,临洮等2县未落实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县级配套资金138万元。三是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合同外多支付工程款,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部分项目未实施招投标等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县区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完善招投标和监理制度,未开工的项目已开工建设。

(五)5市州及10县区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2011年至2012年10月,天水、陇南、定西、武威、临夏5市州及10县区供地714宗2149公顷。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逐步健全土地市场管理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和出让金收支管理进一步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武威市和麦积等7县区未将土地出让金4.8亿元纳入预算管理。二是永靖等2县区将3.4亿元土地出让金在国土局账户核算管理,未缴财政非税专户。三是武威市和靖远等10县区未按规定计提土地开发、教育等各类资金1.7亿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市州、县区正在制定整改措施,未计提的土地开发资金在决算时已被省财政扣缴。

三、重点民生项目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一)舟曲县、岷县、东乡县、成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情况

舟曲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共8大类170个项目,总投资50.2亿元,到位资金51.5亿元。岷县5·10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361个(岷县 227个、漳县70个、渭源县64个),总投资30.3亿元,到位资金20.3亿元。东乡县城特大滑坡地质灾害灾后恢复重建一期工程包括6大类50个项目,总投资14.3亿元,到位资金12.9亿元。成县8·12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53个,总投资8.5亿元,到位资金8.5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党委政府将灾后恢复重建与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制定了相关制度和指导意见,灾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防灾减灾能力逐步提高。从跟踪审计情况看,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展顺利,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总体较好,没有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但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个别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二是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够规范,有些已开工项目前期手续不全。三是部分项目多计工程价款。四是部分项目存在违规开支项目管理费、挤占工程款、账务处理不够规范、重建资金专户管理有待完善等问题。

审计反映的问题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未开工的项目正在抓紧办理前期手续,多计的工程价款已核减,对不合规的账务处理已调整,重建资金专户管理已规范。

(二)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统一安排,审计署兰州特派办和审计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全省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了审计。经审计核实,2012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际开工12.9万套,占计划任务的108.4%;竣工16万套,占计划任务的91.5%。各级政府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85.6亿元,通过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融资方式募集资金19.9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策,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住房供需结构得到改善,住房困难得到缓解。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竣工任务差1.5万套未完成,占目标任务的8.5%。二是住房保障标准未及时调整,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获得住房保障,有的长期闲置,退出机制不完善。三是资金筹集不到位19.7亿元,且有滞留、拖欠、闲置、违规使用资金等现象。四是部分建设单位未严格执行基建程序,施工单位未严格履行质量管理责任,规划、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责任履行不到位。五是部分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供应和使用不合规,税费优惠政策未严格执行。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截至2013年6月,已出台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政策文件22个,规范资金管理4.8亿元。

(三)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全省累计投入校安工程资金147.8亿元,完成规划投资的113.7%,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学校5450所1.1万个项目、加固重建面积1074万平方米。审计结果表明,2010年至2012年,省委、省政府连续三年将校安工程列为惠民实事项目之一,并将校安工程纳入各市县政府绩效考评。各地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资建设力度,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得到改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加固维修项目存在无初设批复、施工许可证,或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现象。二是有的县教育局未对校安工程进行专账核算,无法及时反映校安工程资金支出的准确情况。三是部分项目建设进度较慢。

审计反映的问题引起了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审计查出的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对需要在一定时限内整改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

(四)8县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审计调查情况

2011年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下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省级补助资金7.8亿元,审计厅对清水县等8个县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亿元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县区政府能够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参保人数,较好地保障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公平,维护了社会和谐。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截至2012年10月底,清水县、武都区等8县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8亿元仍存放在财政社保专户,未转入个人养老账户。二是已完成费用测算的景泰、古浪、岷县3县县级配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2805万元、农民个人应缴6081万元未落实到位。三是永靖县、麦积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项目尚未实施。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立即出台了加强管理的制度,督促上述县区落实配套资金,加快办理相关手续,永靖县、麦积区已开始核实应参保人数,确保今年9月底前完成。

四、市州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结合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厅对庆阳市、甘南州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是:

(一)应缴未缴财政收入。甘南州本级各单位应缴未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水资源费、残疾人保障金等非税收入593万元。庆阳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将房租收入130万元未上缴财政。

(二)挤占专项资金。庆阳市交通局挤占专项资金516万元弥补公用经费,出借专项资金152万元用于支付综合楼基建工程款及购买办公家具。

(三)少计预算收入。合作市财政局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单位上缴的早子沟金矿股权转让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和土地出让金等861万元未作为当年预算收入,在暂存款反映。

审计反映的问题庆阳市、甘南州政府高度重视,完善了相关制度,目前审计查出的问题大部分已整改。

审计厅对查出的问题依法作出了处理,并提出了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强化教育、加强整改和实行问责等建议,有关单位认真对待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审计厅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在年底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五、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针对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甘肃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 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提高预算执行效果。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合理界定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范围;加强政府职能和财政政策的衔接,健全财政和部门单位项目库建设,确保按期实现预算确定的目标。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和调整,强化对结余资金和结转资金的管理,把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全面公开省级部门“三公”经费,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二)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和绩效管理制度,全面开展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绩效考评。加快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项目资金分配模式,加强动态管理和跟踪问效,把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安排预算支出的重要依据。同时,部门单位要强化成本意识和预算控制,探索建立行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推进政府预算绩效管理。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检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统筹各类专项资金,增强地方财政调控能力。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和跟踪检查,防范同类项目重复、交叉申报和套取、骗取等行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重点建设项目、重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经常性监督检查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专项资金和各项惠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基层财政监督,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下大力气解决基层财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性、普遍性问题,夯实财政工作基础,提高财政管理能力。健全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监管体系、监控平台、监督模式,切实加大对县、乡财政管理和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有效预防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基层财政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甘肃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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